5樓
203.77.78.* 發表於2009/09/03 02:32
過券商進出美國股市是一種風險的話,使用複委託並不會讓這種風險消失,複委託只是讓投資人看不見外國那端的執行者罷了。什麼叫複委託?投資人委託國內券商,國內券商再去委託海外券商執行買賣。不論如何,你要參與某外國市場,你就會用到該國市場的參與券商。不是說從國內券商進行複委託,就會繞過這項。但是,從事複委託的投資人,有多少人知道,你下的單在外國,是那個券商幫你執行的。
使用複委託,一樣有個外國券商幫你執行買賣,你一樣承擔了這個外國券商出問題的風險。比起直接跟外國券商開戶,你還多承擔了國內券商出問題的風險。而因為你使用了國內券商和國外券商,兩個中間人的服務,所以你也要付出雙重費用。